各教学单位:
为切实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保障实验室、实训室安全平稳有序运行,营造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氛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做好期初实验室管理
1.启用实验室前应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,并做好相关软硬件的安装调测工作。
2.严格实验室准入制度。对未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学习。
二、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
各学院按照《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(2024)》(详见附件1)检查内容开展学院自查。检查各类警示标识、实验室运行记录本等各类台账本是否齐全、正确。检查实验室消防设施配备、消防通道通畅情况。检查、调试、维护实验仪器设备。检查电线,确保无裸露电线、私拉乱接、线路串接、超载用电、线路老化等现象。并在《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记录表》做好记录,对发现的问题逐项督促落实整改,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启用实验室。
三、做好实验室基础信息管理
完善实验室安全信息牌。新(改)建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重新认定,及时更新实验室基础信息、危险类别、注意事项、防护措施以及课表牌等信息。
四、学校抽查
教学发展中心根据检查工作方案(详见附件3)进行全校实验室现场抽查。抽查结束后,将抽查结果全校通报,并针对查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向所在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。
五、材料报送
各学院应在2024年8月28日前开展学院自查,及时整改,做好自查、整改台账。并于2024年8月29日前将自《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记录表》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学发展中心实验管理室。
联系人:郑宇阳 联系电话:0591-27561039
附件:1.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4)
2.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记录表
3.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
教学发展中心
2024年8月22日